中国企业在厄瓜多尔开展经贸合作业务的机遇与挑战并存。在你准备赴厄瓜多尔投资合作之前,你是否对厄瓜多尔外国投资合作的法律法规有足够的了解?本文简单介绍厄瓜多尔对外国投资合作的法规和政策规定,为海外企业在厄瓜多尔投资提供参考和指引。
1. 厄瓜多尔贸易主管部门
(1)生产、外贸、投资和渔业部,主要职责是推动生产进步,提高国家整体竞争力,促进价值链和投资发展,提升厄瓜多尔在世界贸易中的战略地位。该部出口和投资促进副部长办公室(前身为外贸部下属出口和投资促进局ProEcuador),负责执行厄出口和投资促进相关政策法规,向世界推介厄产品和市场,在全球26个国家设有31个贸易办公室。在中国北京,上海和广州设有分支机构。
(2)对外贸易委员会(COMEX),是厄瓜多尔负责对外贸易的最高机构,贸易保护措施(特保、反倾销、贸易谈判和关税改革等)均由该委员会审查和通过。该委员会由来自政府及私人领域的9名人员组成。
2. 厄瓜多尔贸易法规体系
厄瓜多尔《宪法》、《对外贸易与投资法(LEXI)》是厄瓜多尔贸易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,是指导对外贸易的基本法规,也是外贸投资委员会制定其他贸易法规的主要依据。
3. 厄瓜多尔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
【禁止进口的产品】可用于加工、提炼毒品的化工原料;武器;非当年或前一年生产的汽车、拖拉机及其他地面交通工具和旧零配件;旧轮胎或翻新轮胎;旧服装旧鞋;爬行动物皮毛;象牙及象牙制品等。
【限制进口的产品】厄瓜多尔外贸委员会(COMEX)于2013年11月19日发布第116号决议,对293项产品实行进口限制,要求厄进口商在办理海关手续时出具相应的认可证书。
厄瓜多尔政府于2015年3月起,对2900余种商品增收5-45%不等的关税,其中被征收45%重关税的商品主要包括:电子产品、新鲜水果、牛肉、蔬菜等。按原计划,特别关税将在2016年6月正式结束,但由于地震影响,厄瓜多尔政府宣布特别关税政策延长至2017年6月。后续不断调整对进口产品增税和收取海关费用的政策,税负较重。一般商品,进口商凭有效合同、形式发票和保险单即可向工业部申请办理进口许可证,手续比较简单,但时间较长。农牧产品和医药加工原料的进口需事先得到批准。
【进口贸易主要程序】(1)进口申请登记。进口商需在厄瓜多尔工业与竞争部登记资质,并填写认证卡。所需文件:纳税人统一登记证,法人代表出具的介绍信(包括企业地址、联系电话等),进口申请人的姓名及身份证。该部登记系统与海关联网,一旦登记完成,海关即有进口企业的相关登记资料记录。如进口商从事濒临灭绝动植物、药物、麻醉品、化妆品等商品的进口,应先在有关部门登记并申请特别进口许可。分别为:麻醉药品及精神类用药(在国家麻醉用品管制局登记申请),矿类、化学类和基因类肥料(在农业部登记申请),武器和爆炸物(在国防部登记申请),药物、化妆品和香水(在公共卫生部登记申请)。(2)投保。办理许可证须事先办理进口保险单,交纳CIF价的1%保费,货到后结算其余税款。厄瓜多尔政府规定向厄瓜多尔出口货物须以CIF条款议价签约,若以CIF价格成交,清关时如不能提交货物运输保险单,进口商将被征收相当于进口CIF货值2%的保费(即需加罚该批货值2%作为追加保费)。(3)进口申报与进口许可。进口申报:见3.1.5海关管理规章制度(1)海关申报。进口许可:事先应得到进口许可证的进口商品,须在批准的有效日期内装船。这类进口商品可适度超额进口,最多只能为申报价值的10%,超过此价值的进口商品将被视为未事先得到批准。如在厄瓜多尔颁布新的对某些商品禁止进口的规定之前,进口商已事先获得对该种商品的进口许可,进口商应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装船,其价值应与申报价值相符。离岸价不超过5000美元或相当于5000美元其他外汇的进口商品无须申请进口许可。
【出口手续】填写厄瓜多尔中央银行联系行(多为私人银行)的出口统一申报单,经审核合格后,持该出口单连同发票、装箱单、出口许可(某些产品)向海关申报。同时(也可随后)向海关提交运输提单及其他运输单据。有关卫生检疫、动植物检疫、原产地证规则视产品和目的地等情况而定。
4.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法律依据
厄瓜多尔《海关组织法》规定:所有离岸价超过4000美元以上的商品须提交原产地证明并接受相关检验和认证(外交使团商品例外)。由厄瓜多尔指定的检验公司承担商品检验和认证工作。主要检查货物的质量、数量、价值并最后确定关税类别及货物原产地及来源地等。按照规定,进口商须向检验公司提交商业发票和产品清单;无论检验是否合格,在认证程序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,检验公司须签发检验结果通知书。如检验合格,进口商须支付一定数额的检验费,费用额度根据货物离岸价的百分比确定,比例由0.3%-0.7%不等。一般离岸价格越高则检验费百分比越低,单笔最低费用为180美元;如检验结果不合格,进口商须根据规定支付离岸价格的50%后再支付12%的增值税。
5. 厄瓜多尔海关管理规章制度
【海关通关程序】海关通关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:
(1)海关申报所有进口货物由进口商或代理人向厄瓜多尔海关申报,可采用电子报关或传统报关方法,填写“一次性有效进口商品申报单”。报关期限为自货物到达前7个工作日至货物抵港后15个工作日。报关时须提交以下文件: ①装船单据或航空公司、邮局等出具的货物提单正本或副本; ②商业发票; ③由厄瓜多尔中央银行授权的银行签发同意的“一次性有效进口商品申报单”原件(厄瓜多尔货币委员会明确规定免除海关申报的进口除外); ④出口国检验机构出具的商检证书; ⑤货物原产地证明。下列情况的进口必须聘请海关代理进行申报: ①公共部门的进口; ②任何特别规定下的进口; ③进口超过2000美元CIF价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商品。向海关申报并被海关接受后,有关当事人应: ①申明所有申报文件属实; ②海关若对有关申报文件内容提出异议,申报人应在第一次申报后3个有效工作日内修正申报内容。
(2)放行和提货,经申报和查验,符合海关有关规定,情况正常,已缴纳关税,海关即签章放行。提货应在海关放行通知后的5个有效工作日内进行,否则视为进口人放弃提货。
【进口税税种及税率】
(1)进口税。厄瓜多尔关税标准主要为从价税,对某些特定的农产品和石油衍生物进口等特殊情况,也采用从价税和从量税混合征收的方式。海关税率与安第斯共同体关税水平一致,为0%、5%、10%、15%、20%和35%。为降低生产成本,提高国内产业竞争力,保护民族工业,已先后数次对原材料、工业原料、部分资本货物如成套机械设备等降低或减免关税,对高档消费品和纺织品、服装、鞋帽等消费品则征收特别消费税或提高关税。根据厄瓜多尔和欧盟签署的贸易协定,在2016年该协定生效后的7年内,厄瓜多尔对欧盟汽车进口关税每年降低5%(目前关税为35%),在2023年实现零关税。
(2)海关服务税。包括海关监控税、仓储税、海关化验税、海关检测税、海关看管税等,税率根据进口货物重量计算,数额较少。
(3)妇女、儿童发展基金税。适用于除医药以外的任何进口货物,税率以进口到岸价(CIF)完税后的0.5%征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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